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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局集团改制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3-17  浏览:

 

经上级部门同意,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将进行企业改制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项目概述
1.1项目概况:
为响应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增加企业发展活力。经上级部门同意,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拟开展改制工作并为后期A股上市创造必要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国内具有相关资质、经验的咨询公司从事本项工作。
1.2项目地点:郑州市中原路93号。
1.3项目目的及范围:
1.3.1项目目的:通过本次改制,建立现代混合所有制股份有限公司,满足后期A股上市条件。
1.3.2项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次改制所必须的以下工作:尽职调查;制定改制总体方案及实施细案,并协助招标人履行批复程序;改制方案实施期的咨询辅导,直至改制后新公司工商注册登记完成达到改制目的等相关咨询服务工作。
1.3.3计划工期:直至改制后新公司工商注册登记完成达到改制目的。原则上从签订合同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自身经验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自行安排。
1.3.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提供本次招标咨询服务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200万元(含)以上。
2.2 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咨询服务团队的主要负责人,具有从事改制工作经历,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须具有三年内不得少于为三家大型国有企业改制服务的业绩。
2.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经营状况良好,近3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3月17日上午 9:30至 2016年3月23日下午 16: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郑州市二七区中原路93号1307房间报名。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于2016年3月17日上午 9:30至 2016年3月23日下午 16: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至郑州市二七区中原路93号1307房间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2报名时所需携带提交的资料: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投标人投标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可用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并备注“改制咨询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
4.4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6年4月6日08:00开始;
5.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4月6日09:30截止;
5.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二七区中原路93号11楼1101会议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郑州市二七区中原路93号
招标人邮编:450052
联系人:王凤春                     
联系电话:0371-67165380
传真:0371-67973883
7.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中原路93号1310室
监督电话:0371-67165398
邮编:450052